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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全国体育舞蹈团体舞锦标赛暨全国体育舞蹈公开赛竞赛规程
一、
主办单位: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
二、
承办单位:天津市社会体育管理中心
三、比赛日期、地点:2004年9月25(六)—26(日)日
天津人民体育馆
四、参赛单位
:
全国各地体育舞蹈(国标舞)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体育舞蹈协会,各大、专院校,各行业体协,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培训中心、国家级体育舞蹈俱乐部,各地体育舞蹈选手。
五、团体舞比赛项目
:
(一)专业组
:
凡专业体育舞蹈(国标舞)院校在校生及相关院校体育舞蹈特招生均在专业组范围之内。标准舞及拉丁舞,不少于5个舞种。音乐时间为6分钟(包括上下场)。场上表演时间为4分30秒。
(二)业余组
:
1. 业余A组(常青组):
男、女均50岁以上,即1954年及以前出生。标准舞,不少于3个舞种。音乐时间5分钟(包括上下场)。场上表演时间为3分30秒。
2. 业余B组:
21岁以上,即1983年及以前出生。标准舞及拉丁舞,不少于5个舞种。音乐时间为6分钟(包括上下场)。场上表演时间为4分30秒。
3. 业余C组
:
14岁以上,即1990年及以前出生。标准舞及拉丁舞,不少于5个舞种。音乐时间为6分钟(包括上下场)。场上表演时间为4分30秒。
4. 业余D组
:
13岁以下,即1991年及以后出生。标准舞及拉丁舞,不少于3个舞种。音乐时间为5分钟(包括上下场)。场上表演时间为3分30秒。
5. 业余E组
:
9岁以下,即1995年及以后出生。拉丁舞,不少于2个舞种。音乐时间5分钟(包括上下场)。场上表演时间为3分30秒。
6.吉特巴舞
:音乐时间4分30秒(包括上下场,场上表演时间为3分钟。)
六、公开赛比赛项目
:
(一)职业组
:
1. 职业A组标准舞、拉丁舞
2. 职业B组标准舞、拉丁舞
(二)专业组
:
3. 专业A组标准舞/拉丁舞
(5支舞。1990年及以前出生)
4. 专业B组标准舞/拉丁舞
(5支舞。1990年及以前出生)
5. 专业青年组标准舞/拉丁舞
(5支舞。W、T、VW、F、Q;S、C、R、P、J。1986年—1988年出生)
6. 专业少年A组标准舞/拉丁舞
(5支舞。W、J、VW、F、Q;S、C、R、P、J。1989年—1990年出生)
7. 专业少年B组标准舞/拉丁舞
(4支舞。W、T、VW、Q;S、C、R、J。1991年—1992年出生,动作按指定教材A
级以下,服装按规定)
8. 专业少年C组标准舞/拉丁舞
(4支舞。W、T、VW、Q;S、C、R、J。1993年及以后出生,
动作按指定教材A级以下,服装按规定)
(三)业余组
:
9. 常青A组标准舞/拉丁舞
(3支舞。W、T、VW;C、R、J。另1949年及以前出生,女1954年及以前出生。女士拉丁服装不能露腰)
10. 常青B组标准舞/拉丁舞
(3支舞。W、T、VW;C、R、J。男1944年及以前出生,女1949年及以前出生。女士拉丁服装不能露腰)
11. 壮年A组标准舞/拉丁舞
(5支舞。W、T、VW、F、Q;S、C、R、P、J。男女均在1968年及以前出生)
12. 壮年B组标准舞/拉丁舞
(4支舞。W、T、VW、F、Q;S、C、R、J。男1959年及以前出生,女1964年及以前出生)
13. 壮年C组标准舞/拉丁舞
(3支舞。W、T、VW;C、R、J。男1954年及以前出生,女1959年及以前出生)
14. 成人A组标准舞/拉丁舞
(5支舞。W、T、VW、F、Q;S、C、R、P、J。1969年—1982年出生)
15. 成人B组标准舞/拉丁舞
(5支舞。W、T、VW、F、Q;S、C、R、P、J。1983年一1985年出生)
16. 青年组标准舞/拉丁舞
(5支舞。W、T、VW、F、Q;S、C、R、P、J。1986年一1988年出生)
17. 少年A组标准舞/拉丁舞
(5支舞。W、T、VW、F、Q;S、C、R、P、J。1989年一1990年出生)
18. 少年B组标准舞/拉丁舞
(4支舞。W、T、VW、Q;S、C、R、J。1991年—1992年出生,动作按指定教材A
级以下,
服装按规定)
19. 少年C组标准舞/拉丁舞
(3支舞。W、T、VW;C、R、J。1993年一1994年出生,动作按指定教材B级以下,服装按规定)
20. 少年D组标准舞/拉丁舞
(2支舞。W、T;C、R。1995年及以后出生,动作按指定教材B级以下,服装按规定)
21. 少年E组标准舞/拉丁舞
(2支舞。W、T;C、R。1996年及以后出生,动作按指定教材C级以下,服装按规定)
22. 业余A组标准舞/拉丁舞
(5支舞。年龄无限制)
23. 业余B组标准舞/拉丁舞
(4支舞。年龄无限制。W、T、VW、Q;S、C、R、J。)
24. 吉特巴舞A组(男、女1959年以后出生)
25. 吉特巴舞B组(男、女1958年及以前出生)
七、竞赛办法
:
(一)
团体舞各队正式报名人数为18—20人,由领队、教练、管理及8
对参赛选手组成,上场队员为6或8对。
(二)
根据团体舞表演特点,各组均允许有最多两对选手不在所规定年龄限制之内,即可高报低及低报高。
(三)
团体舞比赛音乐自备,比赛前将音乐磁带或光盘交竞赛组。公开赛音乐由大会统一安排。
(四)
根据报名队数确定比赛轮次。
(五)
裁判委员会由主办单位邀请国内裁判代表组成。
(六)
公开赛和锦标赛一体进行。
(七)
根据报名情况,主办者有权对组别设项进行调整。
八、录取名次及奖励
:
(一)
各组别录取前6名,前3名发奖杯、证书,后3名发证书。
(二)
奖金分配方案另行确定。
九、参赛费
:
团体舞各项
:
专业组及业余A、B组每队600元人民币,兼项另加400元人民币;业余C、D、E组每队400元人民币,兼项另加300元人民币。
公开赛各项
:
职业组
:200元/每对
常青、壮年、成人、青年组
:150元/每对;吉特巴舞选手100元/每对,增报一项加收80元/每对。
少年组
:100元/每对
十、报名办法
:
(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体育舞蹈协会,各大专院校,各行业体协及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培训中心、国家级青少年俱乐、部统一组队报名参赛。如当地没有组队单位,参赛选手可直接向大赛报名处报名,由报名处汇总到所在的省、市代表队参赛。
(二)
请各组队单位自行打印报名表(内容包括选手姓名、性别、年龄、参赛组别、领队姓名、联络电话等)。各组队单位在2004年9月10日前将公开赛参赛名单及团体舞参赛队名单,参赛节目名称,编舞/编曲教师姓名等资料传真或快递到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及天津市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三)
各组队单位请认真做好组队报名工作,按本规程规定报准选手参赛组别。报到时一律不得更改已报的组别,如确系误报而需更改的,需经大赛组委会同意,并需交纳组别更改手续费200
元。
(四)
参加所有有年龄规定组别比赛的选手,均需携带身份证或户口正件(复印件无效)核对资格。
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
100763,北京崇文区体育馆路9号
电话
:010—67183764;传真
:010—67133577
天津市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300051,天津市和平区成都道118号
电话
:022—23305430;传真
:022—23305430
十一、其他
:
(一)
参赛代表队所有人员的差旅、食宿费用自理。需要组委会代订食宿的参赛队,请提前与天津市社会体育指导中心联系。有关住宿标准及具体报到时间、地点另发补充通知。
(二)
开幕式及颁奖均要求选手着比赛服装。
(三)
本次比赛的摄影录象权及衍生作品的版权、著作权归本组委会所有。组委会有权对本次赛事进行录象并制作光盘等宣传品发行、出售。
十二、广告事宜
:
有准备在秩序册上刊登广告的团体、个人
,
请与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及天津市社会体育指导中心联系。
十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国际体育舞蹈联合会竞赛规则
国际团体舞锦标赛
1.
团体舞锦标赛可有以下两种形式
A)
标准舞
B)
拉丁舞
2.
比赛着装
标准舞部分:男子服装必须为黑色或藏蓝色
拉丁舞部分:允许男子穿彩色的服装,但每队的所有男队员必须服装颜色统一。不允许使用道具。
3.
标准舞比赛队的动作编排必须是基于华尔兹、探戈、维也纳华尔兹、慢狐步舞和快步舞,并最多可选16小节任何其它舞包括拉丁舞。
4.
拉丁舞比赛队的动作编排必须是基于桑巴、恰恰恰、伦巴、斗牛舞、牛仔舞和任何其它拉丁节奏,并最多可选16小节其它任何舞包括标准舞。
5.
标准舞的每段独舞将严格限制在8小节以内,在整个舞蹈编排中最多24小节。此规则不适用于拉丁舞,在拉丁舞中独舞通常作为一部分。
两种舞中都不允许有托举动作。
注:托举动作是指一名舞者在舞伴的协助或支持下双脚同时离地的动作。
6.
在所有比赛中,参赛队应由6或8对选手组成。在同一比赛中,任何人不得参加超过一队的比赛。
7.
在比赛中的任何阶段,各队队员最多可以有4名替补。
8.
包括入场和出场每队的表演不得超过6分钟。在此6分钟内,将评判不超过4分半钟的表演,表演的开始和结束应有明确的指示。
未遵守这些要求的队可由主席决定取消比赛资格。
9.
比赛必须安排来自不同国家的不少于7名有团体舞经验的裁判。
10.
应使用磁带或其它音响设备。
11.
必须为各队的彩排做充足的安排,为各队在舞厅安排充足的时间带音乐排练。
12.
必须任命一名主席。他必须参加彩排并警告违反规则的队。如有参赛队在比赛中违反规则,他有权和裁判们协商后取消该队的比赛资格。
在比赛时只允许使用彩排时的动作编排和音乐,比赛时不允许更换服装。
13.当比赛参赛超过5支时,必须举行第二轮比赛。
2004全国体育舞蹈团体舞锦标赛暨全国体育舞蹈公开赛竞赛规程
一、
主办单位: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
二、
承办单位:天津市社会体育管理中心
三、比赛日期、地点:2004年9月25(六)—26(日)日
天津人民体育馆
四、参赛单位
:
全国各地体育舞蹈(国标舞)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体育舞蹈协会,各大、专院校,各行业体协,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培训中心、国家级体育舞蹈俱乐部,各地体育舞蹈选手。
五、团体舞比赛项目
:
(一)专业组
:
凡专业体育舞蹈(国标舞)院校在校生及相关院校体育舞蹈特招生均在专业组范围之内。标准舞及拉丁舞,不少于5个舞种。音乐时间为6分钟(包括上下场)。场上表演时间为4分30秒。
(二)业余组
:
1. 业余A组(常青组):
男、女均50岁以上,即1954年及以前出生。标准舞,不少于3个舞种。音乐时间5分钟(包括上下场)。场上表演时间为3分30秒。
2. 业余B组:
21岁以上,即1983年及以前出生。标准舞及拉丁舞,不少于5个舞种。音乐时间为6分钟(包括上下场)。场上表演时间为4分30秒。
3. 业余C组
:
14岁以上,即1990年及以前出生。标准舞及拉丁舞,不少于5个舞种。音乐时间为6分钟(包括上下场)。场上表演时间为4分30秒。
4. 业余D组
:
13岁以下,即1991年及以后出生。标准舞及拉丁舞,不少于3个舞种。音乐时间为5分钟(包括上下场)。场上表演时间为3分30秒。
5. 业余E组
:
9岁以下,即1995年及以后出生。拉丁舞,不少于2个舞种。音乐时间5分钟(包括上下场)。场上表演时间为3分30秒。
6.吉特巴舞
:音乐时间4分30秒(包括上下场,场上表演时间为3分钟。)
六、公开赛比赛项目
:
(一)职业组
:
1. 职业A组标准舞、拉丁舞
2. 职业B组标准舞、拉丁舞
(二)专业组
:
3. 专业A组标准舞/拉丁舞
(5支舞。1990年及以前出生)
4. 专业B组标准舞/拉丁舞
(5支舞。1990年及以前出生)
5. 专业青年组标准舞/拉丁舞
(5支舞。W、T、VW、F、Q;S、C、R、P、J。1986年—1988年出生)
6. 专业少年A组标准舞/拉丁舞
(5支舞。W、J、VW、F、Q;S、C、R、P、J。1989年—1990年出生)
7. 专业少年B组标准舞/拉丁舞
(4支舞。W、T、VW、Q;S、C、R、J。1991年—1992年出生,动作按指定教材A
级以下,服装按规定)
8. 专业少年C组标准舞/拉丁舞
(4支舞。W、T、VW、Q;S、C、R、J。1993年及以后出生,
动作按指定教材A级以下,服装按规定)
(三)业余组
:
9. 常青A组标准舞/拉丁舞
(3支舞。W、T、VW;C、R、J。另1949年及以前出生,女1954年及以前出生。女士拉丁服装不能露腰)
10. 常青B组标准舞/拉丁舞
(3支舞。W、T、VW;C、R、J。男1944年及以前出生,女1949年及以前出生。女士拉丁服装不能露腰)
11. 壮年A组标准舞/拉丁舞
(5支舞。W、T、VW、F、Q;S、C、R、P、J。男女均在1968年及以前出生)
12. 壮年B组标准舞/拉丁舞
(4支舞。W、T、VW、F、Q;S、C、R、J。男1959年及以前出生,女1964年及以前出生)
13. 壮年C组标准舞/拉丁舞
(3支舞。W、T、VW;C、R、J。男1954年及以前出生,女1959年及以前出生)
14. 成人A组标准舞/拉丁舞
(5支舞。W、T、VW、F、Q;S、C、R、P、J。1969年—1982年出生)
15. 成人B组标准舞/拉丁舞
(5支舞。W、T、VW、F、Q;S、C、R、P、J。1983年一1985年出生)
16. 青年组标准舞/拉丁舞
(5支舞。W、T、VW、F、Q;S、C、R、P、J。1986年一1988年出生)
17. 少年A组标准舞/拉丁舞
(5支舞。W、T、VW、F、Q;S、C、R、P、J。1989年一1990年出生)
18. 少年B组标准舞/拉丁舞
(4支舞。W、T、VW、Q;S、C、R、J。1991年—1992年出生,动作按指定教材A
级以下,
服装按规定)
19. 少年C组标准舞/拉丁舞
(3支舞。W、T、VW;C、R、J。1993年一1994年出生,动作按指定教材B级以下,服装按规定)
20. 少年D组标准舞/拉丁舞
(2支舞。W、T;C、R。1995年及以后出生,动作按指定教材B级以下,服装按规定)
21. 少年E组标准舞/拉丁舞
(2支舞。W、T;C、R。1996年及以后出生,动作按指定教材C级以下,服装按规定)
22. 业余A组标准舞/拉丁舞
(5支舞。年龄无限制)
23. 业余B组标准舞/拉丁舞
(4支舞。年龄无限制。W、T、VW、Q;S、C、R、J。)
24. 吉特巴舞A组(男、女1959年以后出生)
25. 吉特巴舞B组(男、女1958年及以前出生)
七、竞赛办法
:
(一)
团体舞各队正式报名人数为18—20人,由领队、教练、管理及8
对参赛选手组成,上场队员为6或8对。
(二)
根据团体舞表演特点,各组均允许有最多两对选手不在所规定年龄限制之内,即可高报低及低报高。
(三)
团体舞比赛音乐自备,比赛前将音乐磁带或光盘交竞赛组。公开赛音乐由大会统一安排。
(四)
根据报名队数确定比赛轮次。
(五)
裁判委员会由主办单位邀请国内裁判代表组成。
(六)
公开赛和锦标赛一体进行。
(七)
根据报名情况,主办者有权对组别设项进行调整。
八、录取名次及奖励
:
(一)
各组别录取前6名,前3名发奖杯、证书,后3名发证书。
(二)
奖金分配方案另行确定。
九、参赛费
:
团体舞各项
:
专业组及业余A、B组每队600元人民币,兼项另加400元人民币;业余C、D、E组每队400元人民币,兼项另加300元人民币。
公开赛各项
:
职业组
:200元/每对
常青、壮年、成人、青年组
:150元/每对;吉特巴舞选手100元/每对,增报一项加收80元/每对。
少年组
:100元/每对
十、报名办法
:
(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体育舞蹈协会,各大专院校,各行业体协及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培训中心、国家级青少年俱乐、部统一组队报名参赛。如当地没有组队单位,参赛选手可直接向大赛报名处报名,由报名处汇总到所在的省、市代表队参赛。
(二)
请各组队单位自行打印报名表(内容包括选手姓名、性别、年龄、参赛组别、领队姓名、联络电话等)。各组队单位在2004年9月10日前将公开赛参赛名单及团体舞参赛队名单,参赛节目名称,编舞/编曲教师姓名等资料传真或快递到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及天津市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三)
各组队单位请认真做好组队报名工作,按本规程规定报准选手参赛组别。报到时一律不得更改已报的组别,如确系误报而需更改的,需经大赛组委会同意,并需交纳组别更改手续费200
元。
(四)
参加所有有年龄规定组别比赛的选手,均需携带身份证或户口正件(复印件无效)核对资格。
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
100763,北京崇文区体育馆路9号
电话
:010—67183764;传真
:010—67133577
天津市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30005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