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蹈信息


关于“广东省第十一届体育舞蹈锦标赛

暨广东省首届学生体育舞蹈锦标赛”补充通知

 

各市体育舞蹈运动协会及有关参赛单位:

 现将广东省第十一届体育舞蹈锦标赛暨广东省首届学生体育舞蹈锦标赛有关补充通知如下:

一、更改以下组别有关规定:

(一) 团体标准舞、拉丁舞

1.专业组标准舞、拉丁舞

凡专业体育舞蹈(国标舞)院校在校生及相关院校体育舞蹈特招生均在专业组范围之内。标准舞及拉丁舞,不少于3个舞种。音乐时间为5-6分钟(包括上下场)。场上表演时间为不少于330秒,不多于430秒。

2. 成人组标准舞、拉丁舞:

     1987年及以前出生。标准舞及拉丁舞,不少于3个舞种。音乐时间为5-6分钟(包括上下场)。场上表演时间为不少于330秒,不多于430秒。

3. 青少年组标准舞、拉丁舞:

    1988年至1994年出生。标准舞及拉丁舞,不少于3个舞种。音乐时间为5分钟(包括上下场)。场上表演时间为330秒。

4.儿童组标准舞、拉丁舞

1995年及以后出生。标准舞及拉丁舞,不少于3个舞种。音乐时间为5分钟(包括上下场)。场上表演时间为330秒)

(鉴于团体舞队型排列及变换的特殊性,仅在团体舞中允许更换舞伴,除此以外按原规定办;团体舞不足两队的组别向高组别合并;如果标准、拉丁团体舞各不足两支队伍,可以允许标准舞团体舞与拉丁舞团体舞进行比赛;竞赛规则按2004全国体育舞蹈团体舞锦标赛竞赛规则,可在广东育苗国家青少年体育舞蹈俱乐部网址查阅,网址:http://www.gd-dancesport.com

(二) 大专院校业余B组标准舞、拉丁舞(2支舞,双方必须为在校注册学生,以学生证为准)

二、经费更改补充:

1.大专院校业余组及松鹤组每对选手参赛费为120元;增加一项另收60元。

三、凡在省级以上协会所举办正式比赛中已获奖的业余成人、少年组的选手不得参加单项比赛。

四、参加有年龄限制组别的选手请携带身份证或户口本正件;参加业余组别的在校青少年选手需携带学生证正件,以甄别资格。

五、由于这次比赛是“艺都杯”第十四届全国体育舞蹈锦标赛的选拔赛,因两个比赛仅相隔一周,而“艺都杯”第十四届全国体育舞蹈锦标赛在少年组别与本次全省比赛有所区别,特此将全国比赛的有关组别规定通知如下:

(一)专业院校组类别:

1   专业少年A组标准舞、拉丁舞(1989-1990年出生。此组别以上均跳5支舞,动作、服装无限制,但女士服装不能为肉色)

2      专业少年B组标准舞、拉丁舞(1991-1992年出生,4支舞,动作按指定教材C级以下,服装按规定)

3      专业少年C组标准舞、拉丁舞(1993-1994年出生,4支舞,动作按指定教材C级以下,服装按规定)

4      专业少年D组标准舞、拉丁舞(1995年及以后出生,3支舞,动作按指定教材D级以下,服装按规定)

(二)              业余组类别:

1      少年A组标准舞、拉丁舞(1989-1990年出生,5支舞)

2      少年B组标准舞、拉丁舞(1991-1992年出生,4支舞,动作按指定教材C级以下,服装按规定)

3      少年C组标准舞、拉丁舞(1993-1994年出生,3支舞,动作按指定教材D级以下,服装按规定)

4      少年D组标准舞、拉丁舞(1995-1996年出生,2支舞,动作按指定教材E级以下,服装按规定。

5      少年E组标准舞、拉丁舞(1997年及以后出生,2支舞,动作按指定教材E级,服装按规定)

六、本次比赛的规程、竞赛日程安排等信息,均可登陆广东省体育舞蹈培训中心网站查询、下载。网址:http://www.gd-dancesport.com

 

广东省体育舞蹈运动协会

2004113 

 

附:国际体育舞蹈联合会竞赛规则国际团体舞锦标赛

 

国际体育舞蹈联合会竞赛规则

国际团体舞锦标赛

1.      团体舞锦标赛可有以下两种形式

A)     标准舞

B)     拉丁舞

2.      比赛着装

标准舞部分:男子服装必须为黑色或藏蓝色

拉丁舞部分:允许男子穿彩色的服装,但每队的所有男队员必须服装颜色统一。不允许使用道具。

3.      标准舞比赛队的动作编排必须是基于华尔兹、探戈、维也纳华尔兹、慢狐步舞和快步舞,并最多可选16小节任何其它舞包括拉丁舞。

4.      拉丁舞比赛队的动作编排必须是基于桑巴、恰恰恰、伦巴、斗牛舞、牛仔舞和任何其它拉丁节奏,并最多可选16小节其它任何舞包括标准舞。

5.      标准舞的每段独舞将严格限制在8小节以内,在整个舞蹈编排中最多24小节。此规则不适用于拉丁舞,在拉丁舞中独舞通常作为一部分。

两种舞中都不允许有托举动作。

注:托举动作是指一名舞者在舞伴的协助或支持下双脚同时离地的动作。

6.      在所有比赛中,参赛队应由68对选手组成。在同一比赛中,任何人不得参加超过一队的比赛。

7.      在比赛中的任何阶段,各队队员最多可以有4名替补。

8.      包括入场和出场每队的表演不得超过6分钟。在此6分钟内,将评判不超过4分半钟的表演,表演的开始和结束应有明确的指示。

未遵守这些要求的队可由主席决定取消比赛资格。

9.      比赛必须安排来自不同国家的不少于7名有团体舞经验的裁判。

10.  应使用磁带或其它音响设备。

11.  必须为各队的彩排做充足的安排,为各队在舞厅安排充足的时间带音乐排练。

12.  必须任命一名主席。他必须参加彩排并警告违反规则的队。如有参赛队在比赛中违反规则,他有权和裁判们协商后取消该队的比赛资格。

在比赛时只允许使用彩排时的动作编排和音乐,比赛时不允许更换服装。

13.当比赛参赛超过5支时,必须举行第二轮比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