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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都杯”第十四届全国体育舞蹈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
比赛日期及地点:2004年11月26日至28日(三天),深圳体育馆。
二、
主办单位: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
三、
承办单位:
广东省体育舞蹈运动协会、
深圳市体育舞蹈运动协会
四、
协办单位:
亚洲体育舞蹈有限公司、
深圳市骏毅体育舞蹈培训有限公司
五、报名日期: 即日起至2004年11月1日止
六、报名地点:
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北京崇文区体育馆路9号,邮编:
100763,
电话传真:010-67183764,010-67133577联系人:
蔡禾)
七、报到日期: 2004年11月25日(早9时—晚18时)
八、报到地点:
深圳体育馆南门首层
九、比赛地点:
深圳体育馆(深圳市福田区笋岗西路)
十、裁判委员会:
由国内外国际级和国家级裁判组成。
十一、
锦标赛组别、比赛项目:
(一)职业组类别:
1. 职业A组标准舞、拉丁舞
2. 职业B组标准舞、拉丁舞
3. 职业C组标准舞、拉丁舞
4.
职业十项舞组(职业及专业选手共同参与)
(二)专业院校组类别:
参赛人员为各设置体育舞蹈或国标舞专业及专项招生的院校在校生及特招生。
1.
专业成人组标准舞、拉丁舞(19-21岁)
2.
专业青年组标准舞、拉丁舞(16-18
岁)
3.
专业少年A组标准舞、拉丁舞(14-15岁。此组别以上均跳5支舞,动作、服装无限制,但女士服装不能为肉色)
4.
专业少年B组标准舞、拉丁舞(12-13岁,4支舞,动作按指定教材C级以下,服装按规定)
5.
专业少年C组标准舞、拉丁舞 (11岁以下,4支舞,动作按指定教材C级以下,服装按规定)
(三)业余组类别:
1. 业余A组标准舞、拉丁舞(5支舞,年龄不限)
2. 业余B组标准舞、拉丁舞(4支舞,年龄不限)
3. 业余C组标准舞、拉丁舞(3支舞,年龄不限)
4. 业余D组标准舞、拉丁舞(2支舞,年龄不限)
5.
青年组标准舞、拉丁舞(16-21岁,5支舞)
6. 少年A组标准舞、拉丁舞(14-15岁,5支舞)
7. 少年B组标准舞、拉丁舞(12-13岁,4支舞,动作按指定教材C级以下,服装按规定)
8. 少年C组标准舞、拉丁舞(10-11岁,3支舞,动作按指定教材D级以下,服装按规定)
9. 少年D组标准舞、拉丁舞(8-9岁,2支舞,动作按指定教材E级以下,服装按规定)
10.
少年E组标准舞、拉丁舞(7岁以下,2支舞,动作按指定教材E级,服装按规定)
11.
壮年A组标准舞、拉丁舞(5支舞)
12.
壮年B组标准舞、拉丁舞(3支舞)
13.
常青A组标准舞、拉丁舞(3支舞)
14.
常青B组标准舞、拉丁舞(2支舞)
15.
业余十项舞组(所有业余组别各项选手均可参加)
(四)师生赛:
1. 师生A组标准舞、拉丁舞:5支舞
2. 师生B组标准舞、拉丁舞:4支舞
3. 师生C组标准舞、拉丁舞:3支舞
4. 师生D组标准舞、拉丁舞:2支舞
(五)企业家组:
标准舞、拉丁舞:2支舞
十二、舞种:
5只舞:W、T、VW、F、Q;S、C、R、P、J
4只舞:W、T、VW、Q;S、C、R、J
3只舞:W、T、VW;C、R、J
2只舞:W、T;C、R
十三、奖项设置:
(一)锦标赛职业A组前3名颁发奖杯、奖金和证书,4—6名颁发奖金和证书,7—12名颁发证书。
(二)锦标赛职业B、C组及十项全能组前3名颁发奖杯、证书,4—12名颁发证书。
(三)专业及业余组前3名颁发奖杯、证书,4—12名颁发证书。
(四)师生组、企业家组前6名颁发奖杯、证书,7—12名颁发证书。
(五)本届比赛设团体总分奖、优秀组织奖,颁发奖杯和证书。
十四、有关规定:
(一)根据国际惯例,凡过去参加职业组比赛的选手,不得报业余组比赛。参赛选手自愿报名进入职业组比赛,除参加职业十项比赛的专业院校选手外,一旦进入,将不能再行退出,今后只能参加职业组各相关项目的比赛。此新规定颁布以前已进入职业组的在校专业院校选手继续保留在职业组中。已毕业且从未进入职业组比赛的原专业院校超过21岁的选手,可进入职业组,不能参加业余组比赛。
(二)历届全国锦标赛职业A组前6名不得降组比赛,如更换舞伴的舞者,允许参加职业B组以下的组别比赛。其新舞伴参赛资格决定其准予参赛的组别。
(三)专业院校的学生不得报业余各组别的比赛,超过21岁的学生,可选择进入职业组。
(四)除职业B、C组和十项全能组以外,其它各组舞者不得跨组进行比赛;同时不得更换舞伴。每对选手最多可兼报两项比赛。
(五)参赛舞者只许男女搭伴,不得男扮女或女扮男(包括少年、儿童组)。
(六)此届比赛职业A组的决赛均需踩点,踩点内容为:
标准舞:华尔兹、快步,各1分钟
拉丁舞:桑巴、牛仔,各1分钟
(七)壮年组男女选手年龄相加需满80岁,男士40岁以上,报到时核对男女选手身份证。
(八)常青组男女选手年龄相加需满100岁,男士50岁以上,报到时核对男女选手身份证。女士拉丁服装不能露出腰部。
(九)企业家组年龄不限。
(十)选手不得跨省报名,如在外省工作需出示有关证明。
(十一)开幕式及颁奖均要求选手着比赛服装。
(十二)若有历届职业A组前6名的选手,在此届比赛要求举行退役仪式的,请提前与组委会联系。
(十三)参加有年龄限制组别的选手请携带身份证或户口本正件,参加业余组别的在校青少年选手需携带学生证正件,以甄别资格。所有参赛人员请携带1寸照片1张制作参赛证件。
(十四)凡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明,将取消其参赛资格和已获得的成绩,并追究组队单位的责任。
(十五)本次比赛的摄影录像权及衍生作品的版权、著作权归本次组委会所有,组委会有权对本次赛事进行录像并制作光盘等宣传品发行、出售。
十五、经费:
(一)职业各组别每对选手参赛费为400元;增加一项另收200元;
(二)专业院校组、业余18岁以下各组及常青组每对选手参赛费为150元;增加一项另收80元;
(三)业余A.B.C.D组,壮年A.B.C组及业余十项舞组每对选手参赛费为300元;增加一项另收150元;
(四)师生组每对选手参赛费为800元;增加一项另收400元;
(五)企业家组每对选手参赛费为1000元;增加一项另收500元。
十六、报名办法: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体育舞蹈协会及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培训中心、国家级青少年俱乐部统一组队报名参赛,如当地没有组队单位,参赛选手可直接向大赛报名处报名,由报名处汇总到所在的省、市代表队参赛。
(二)各组队单位自行打印报名表
(内容包括选手姓名、性别、年龄、参赛组别、领队姓名、联络电话等),最晚需在11月1日前(上秩序册),快递或传真到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
(三)各组队单位请认真做好组队报名工作,报准选手参赛组别。报到时一律不得更改已报的组别,如确系误报而需更改的,需经大赛组委会同意后方能更改,并需交纳组别更改手续费200元。
(四)已报名的选手,如无特殊原因不参加比赛,将取消下届比赛的参赛资格。
十七、住宿安排:
参赛代表队所有人员的差旅、食宿费用自理。选手可自行联系下列宾馆、招待所:
四川宾馆(三星级):标双230元/天;豪双260元/天;地址:深圳市红荔路2001号;电话:0755-83673173
传真:0755-83673497
联系人:汪兴贵
上林苑酒店(准三星):标双164元/天;豪双184元/天;地址:深圳市八卦二路106号;电话:0755-82262082;传真:0755-82263161;联系人:黄娜
核电招待所:标双100元/天;三人问150元/天;地址:深圳市笋岗西路长城大厦l号楼A座;电话:0755-83204031;13925208815;联系人:王所长
浙江省人民政府驻深圳办事处招待所:标双100元/天;三人间150元/天;地址:深圳市笋岗西路长城大厦1号楼B1座;电话:0755-83368799
、
83368842;联系人:刘先生
郑小姐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驻深圳办事处招待所: 标双140元/天;三人间180元/天;地址:深圳市笋岗西路长城大厦1号楼B2座;电话:0755-83368767、83368848
信阳市人民政府驻深圳办事处招待所:标双80-100元/天;三人问150元/天;地址:深圳市笋岗西路长城大厦1号楼C座;电话:0755-83368755;联系人:刘小姐 李小姐
以上四问招待所均位于深圳体育馆对面,公共汽车7路,102路,302路,303路,212路经过,体育馆站下。
十八、广告
拟在比赛秩序册上刊登广告的团体、个人,请尽快与深圳艺都国际标准舞培训中心唐小姐联系。
电话:0755-25586333转8130/13088847283、13809898727
十九、本次比赛的规程、竞赛日程安排、报名表以及比赛筹备信息等,均可登陆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网站查询、下载。网址:http://www.cdsf.org.cn
二十、本次锦标赛特邀表演嘉宾:
标准舞:2004年黑池职业新星冠军
VICTOR FUNG & ANNA
拉丁舞:2004年黑池职业亚军
SLAVIK & KARINA
二十一、未尽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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