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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体育舞蹈运动协会
广州市体育舞蹈运动协会
关于举办国家一、二级裁判及体育舞蹈
等级资格考试的通知
各市、区体育舞蹈运动协会及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社体字[2003]131号“关于《全国体育舞蹈等级考试实施办法》有关问题的说明”(见附件一):凡国家级裁判员须通过IDTA双项会员(MEMBERSHIP)资格;凡职业组选手需通过IDAT单项准会员(ASSOCIATE)资格,及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关于报考国家级裁判必须获得国家一级裁判证一年以上等规定。以及做好培养体育舞蹈系统的国家一、二级裁判员和每年年一次的省、市体育局对裁判或教师统一进行审批的呈报工作,以推动体育舞蹈事业普及和发展,也为2004年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将进行各技术等级教练员、裁判员资格认定的培训与考核工作做好准备。现定于12月22日至26日在广东省体育舞蹈培训中心举办国家一、二级裁判及IDAT(国际体育舞蹈组织)各级别会员的正式资格确认培训班。
一、
时间:2003年12月22日――2003年12月26日
(上课时间:早上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练习时间:下午17:30至19:15)
二、
地点:广东省体育舞蹈培训中心(广州大道408号二楼)
三、
监考、考试教师及授课教师。
监考官:何
帆(广东省体育舞蹈运动协会常务秘书长)
姜丽娜(广州市体育舞蹈运动协会副主席)
考试官:王子文(国际舞蹈教师协会海外考官)
吴
琴(广东省体育舞蹈运动协会执行秘书长、国际级裁判)
张正碧(广州市体育舞蹈运动协会秘书长)
培训教师:王子文
四、
参加要求:
1、
有相当体育舞蹈基础。
2、
住宿、交通自理。
3、
自带脱帽大一寸彩照头相3张以做证用。
4、
遵守培训班纪律,准时上课。
5、
如需帮助解决住宿,请于12月16日前电传87550355给予协助。
五、
经费:
培训费:每人600元。
国家一、二级考试费:380元
IDAT等级考试按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标准(见附件二)。
广东省体育舞蹈运动协会
广州市体育舞蹈运动协会
二OO三年十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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